行政执法人员教育活动,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

2015-07-21   来源:礼仪常识
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更多2010思想汇报请访问:2010思想汇报
为切实解决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意识淡薄、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决定在全县行政执法机关(以下简称执法机关)扎实开展以“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为主题的文明执法教育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0]2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十政办发[2010]57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意识淡薄、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决定在全县行政执法机关(以下简称执法机关)扎实开展以“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为主题的文明执法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查找在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为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县各级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通过学习、整改,达到以下目标: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坚持执法为民。各级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必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真正明确行政执法是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法理念,坚决纠正执法就是管人、执法就是罚款、执法就是“创收”、执法就是“完成指标”等错误认识。 

(二)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文明执法。各级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纠正执法过程中不尊重行政相对人、敷衍塞责、动辄训斥等现象;坚决纠正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故意刁难行政相对人、执法不公、办人情案和关系案等现象;坚决纠正不按法定权限和程序,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设置行政处罚“陷阱”等现象;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等现象。  

(三)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便民执法。各级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行政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搜索高效便民的行政执法方式;创新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集中办理模式,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推行分类动态的监管方式,按照行政相对人的守法记录实施远距离、近距离或零距离管理,做到既严格执法、履行职责,又不执法扰民;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分解执法责任,解决基层执法机构岗位不固定、责任不明确等问题。

三、基本原则

在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各级执法机关要把学习教育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结合起来,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学习教育和行政执法两不误、两促进。

(二)坚持正面教育,边学边改。各级执法机关要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引导执法人员对照典型找差距,本着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原则,纠正错误的执法观念和执法行为,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坚持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辅相成,不可或缺。通过文明执法实现严格执法,在严格执法中体现文明执法。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不是要减轻执法力度和降低执法标准,而是要通过细致有效的工作、坚持不懈的努力、亲民务实的作风来化解执法矛盾,达到坚持执法标准和提高执法效能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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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意识淡薄、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决定在全县行政执法机关(以下简称执法机关)扎实开展以“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为主题的文明执法教育活动。 四、组织领导

本次教育活动由县政府效能建设暨“两项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监察局办公。各乡镇和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按照上下级领导隶属关系为主、指导关系为辅的组织方式,分级组织开展本乡镇本部门的教育活动。

五、实施步骤

这次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安排四个月时间,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4月20日至5月20日)

1、研究部署,制定方案。各执法机关要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并在4月25日前将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活动方案报县政府效能建设暨“两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思想发动,广泛宣传。各执法机关要召开动员大会,并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教育活动氛围。

3、学习讨论,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湖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本系统、本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通过专家讲解、个人自学、以案说法、考试考评等方式,加强法律知识培训,使广大执法人员充分认识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重要性,端正执法目的,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

4、形式多样,增强效果。组织观看省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安排的“省十佳行政执法单位”演讲团巡回演讲,学习先进做法,以点促面,提高教育活动效果。

(二)分析评议阶段(5月21日至6月20日)

1、开展一次以“查执法目的、比工作作风、看执法行为”为主题的讨论活动,采取自己查、群众评、领导讲的方式,分析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

2、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邀请有关法律专家,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2010年以来的案卷进行一次评查,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各执法机关要组织一次不少于20人的行政相对人座谈会,征求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问卷调查方式,收集不少于100人的意见和建议。要利用县行政服务中心、经济发展环境投诉受理中心、双公开查询点等平台,通过信息、****渠道或网络媒体,倾听群众意见,解决实际问题。

4、单位和个人要撰写执法情况分析材料,重点检查执法理念是否端正、执法作风是否文明、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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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意识淡薄、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决定在全县行政执法机关(以下简称执法机关)扎实开展以“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为主题的文明执法教育活动。 (三)整改落实阶段(6月21日至7月20日)

1、制定整改措施。各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紧紧围绕端正执法态度、转变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基层执法单位的整改措施要在单位内充分讨论,并报上级机关批准;行政执法人员的整改措施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整改措施确定后要通过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自觉接受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县政府法制办要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对考试及格并经各执法机关评议合格的,行文确认行政执法资格;对考试不及格的,要暂停其行政执法资格。

3、完善相关执法制度。各执法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评议制度、案卷评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

(四)检查验收阶段(7月21日至8月20日)

县政府效能建设暨“两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县直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采取查阅卷宗、随机抽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对各执法机关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内容包括: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活动安排内容的落实情况;查找的问题是否全面准确、整改措施是否具体可行;是否对网络媒体反映问题的回复情况进行回顾评价,执法人员思想认识是否明显提高,服务意识是否明显增强;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否集中办理,是否减少了环节、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方便了群众;是否存在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不文明执法现象。

六、保障措施

(一)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做好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后续工作。认真执行《湖北省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服务评议考核,逐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抓好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审批项目备案审查监督,从源头上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审批问题产生。纠正行政执法工作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

(三)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要求,加大对房屋拆迁、违法建设、征地补偿、山林水域确权、劳动保险等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力度,快审快结。逐步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听证质证、集体讨论、案卷公开查阅等配套制度,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水平。

(四)解决依法行政难点问题。从加强执法证管理入手,严格实行证件年审和缴销制度,搜索解决管人难题;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制度,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抓好考核检查成果的运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及时提出整改要求,解决管单位难题;要从处理案件入手,加强对个案办理的监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备案审查等制度,搜索解决管事难题。

(五)全面梳理行政审批流程。按照“依法依规、方便快捷、利民便商”的原则优化流程,稳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办理,规范联合办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已取消、下放、转移的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格规范备案、核准事项的范围和程序,坚决制止和纠正以“备案”等名义搞变相审批和权力上收的行为。

(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组织执法机关对本部门、本系统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带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梳理,并公布细化后的处罚标准,汇编成册,作为执法机关及工作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重要依据。组织各级执法机关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告知、调查、检查、听证、审核、批准制度及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执法举报投诉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不断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防止行政处罚的随意性。

(七)拓展公众宣传阵地。在县电视台、竹山政务信息网开办专栏,大力宣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综合性法律法规,报道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情况和动态。加强政府法制宣传网络建设,建立与行政机关的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机制。结合法律进机关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内容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八)建立联系汇报机制。县直一级执法机关每月至少向县政府效能建设暨“两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2期教育活动动态情况简报,及时总结教育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在8月10日前将教育活动总结材料报县效能建设暨“两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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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意识淡薄、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决定在全县行政执法机关(以下简称执法机关)扎实开展以“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为主题的文明执法教育活动。 附: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学习讨论题目

    2、全县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评细则

全县行政执法机关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学习讨论题目

1、如何认识在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以“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2、行政执法队伍如何增强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

3、在执法活动中如何做到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的有机结合。

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检查考评细则
 序号  项   目 总   分   标   准   扣分标准(不超过该项总分)  自评分  考核分  1  组织领导  4   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了推进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确立了具体组织实施的相关机构和人员,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各项工作总结完整齐全,上报备案。  未成立领导小组扣1分;没有制定方案的扣1分;没有落实组织实施机关和人员的扣1分;责任制方案不完整或上报的扣0.5分;工作总结不完整 不上报扣0.5分;工作总结不完整不上报扣0.5分。      2  学习宣传
贯彻《纲要》  5  把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列入政治业务学习计划,明确重点对象、方法、形式;在本单位法制培训中突出抓好《纲要》的集体学习,并进行考试;制定推进依法行政的计划,分解任务目标,明确工作措施。  未列入学习计划扣1分,未落实培训并组织考试扣1分,无工作计划扣1分,任务未分解扣1分,无具体措施扣1分。      3  法制机构和
执法队伍建设  3  有法制工作机构;有与本部门法制工作相适应的专人负责法制工作;行政执法人员合格,执法证件统一。  无机构扣1分;无专人负责扣0.5分;法制工作人员学历不达标(法律专科)、执法人员有未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无法定执法证件的,各扣0.5分。      4  法制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  7  向社会广泛宣传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文件;学习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学习记录完整,学法用法意识强;组织执法人员培训综合和专业法律知识人均40小时。加强制度创新,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  未向社会宣传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扣2分;学习制度不全、记录不完整、法律意识不强的各扣0.5分;培训率达不到 80%的,每少10%扣0.5分;时间达不到40小时的,每少5小时扣0.5分;培训情况不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报备的扣0.5分;应当制定和完善的制度,制定不及时、不完整扣0.5分。      5  规范性文件管理  4   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符合程序规定,与上位法不抵触,及时公告需公告的规范性文件并上报备案;对下一级行政机关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审查把关;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并上报备案。  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有冲突的,有1件扣1分;公告、备案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每件各扣0.5分;未按规定清理文件或清理后没公布结果、报备的,各扣0. 5分。      6  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30  行政执法部门未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行依法行政使许可权、审批权、处罚权、监督管理权、强制执行权等,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执法主体合格,委托执法有法律、法规依据,无超越职权的情况;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证件管理严格;有统一规范的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手续完备,使用统一罚没票据、执法档案健全;执法目的正确,不存在以罚代管情况;执法统一、公平,不存在标准不一,畸轻畸重,同样的情形处罚不一样的情况;对已宣布废止的文件、取消的项目不再执行;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积极履行对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的资料档案齐全。  有重大违纪案件和重大行政执法问题的每件扣5分;行政不作为的发现一起扣2分;执法主体合法但不按要求确认公告的扣2分;不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扣1分;没有规范的执法文书、执法程序的扣2分;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定性不准确、处罚不适当、程序不合法、文书不规范、手续不完备,不使用统一罚没票据,执法档案不健全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存在以罚代管,不论情节轻重一律按法定最高额处罚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仍在执行已废止的文件、已取消的项目的扣5分;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不认真履行许可项目的监督检查权的扣2分;监督检查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具体行政行为因不合法被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每一起扣2分。      7  执法监督检查  8  公示许可项目、依据、条件、程序、收费标准;罚缴分离、重大处罚决定审核与备案、案件统计等有措施并组织落实;及时督查重大违法案件,报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案,开展执法检查,向上级机关报告实施和检查情况。  没有公示许可项目、依据、条件、程序、收费标准扣2分;罚缴未分离、重大处罚未经审核与备案、案件统计工作不落实的扣2分;对重大违法案件督查不力的扣1分;未开展执法检查、未报送实施方案、未报告实施和检查情况的,各扣0.5分。        行政复议和
行政应诉  10  复议机构健全或设有专职人员;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依法应诉并在应诉中无明显过错;行政复议、应诉档案规范,按规定做好复议应诉统计和备案等事项。  无复议机构、无专职人员的,各扣1分;推诿、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或受理后不办理的,有1件扣1分;复议决定因违法、违规被撤销的,有1件扣2 分;应诉出现明显错误导致败诉的,有1件扣2分;因行政执法违法导致行政赔偿的,有1起扣3分;行政复议、应诉案卷不规范的每发现1处扣0.5分;不按时上报复议应诉统计报表的扣1分。      8  政府信息
公开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指定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配有必要的人员,明确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公开方式和程序合法,没有泄密事件;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并及时答复,不乱收费;按时提交工作总结。  没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的,项扣2分;没有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并明确职责的扣1分;没有在政府网站上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的扣1分;没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扣1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没有公开或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准确、没有及时更新的,公开方式、程序不合法的,扣2分;没有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并及时答复的扣1分;公开信息发生泄密事件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每一件扣1分;没有工作总结的扣0.5分。      9  ********  7  完善各项********,健全突发事件********体系。健全突发事件应对管理体制,建立乡镇、部门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建立健全********机制和通信保障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每年至少2次。依法开展预测预警,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评估,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规范政务值守和信息报送。依法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与救援。积极开展突发事件事后恢复与重建。  预案制定不完善的,扣1分;没有设立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机构、没有确定责任人员、责任不明确的,扣1分;********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的,每少一项扣0.5分;没有配置应急通讯设备、公开应急电话的,扣0.5分;没有建立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扣0.5分;没有开展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的,或达不到规定的次数的,每少1次扣0.5分;没有依法开展突发事件风险排查评估,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信息,没有及时调解处理矛盾纠纷,以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的,扣1分;突发事件发生后没有及时依法处置救援或者处置不当导致事态恶化损失扩大的,扣2分;突发事件结束后,不按要求进行损失评估,积极组织恢复与重建的,扣1分。      10  执法违法
责任追究    向社会公布监督执法的举报、投诉途径;及时处理举报、投诉;及时发现并自觉纠正执法违法行为;对执法违法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并上报备案。  不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途径的扣1分;受理举报、投诉后1个月内不处理的,发现1起扣0.5分;对执法违法单位和责任人员不查处的,发现1起扣 1分;查处后未上报备案的,发现1起扣1分;对错案责任人不予追究的,发现1起扣3分;追究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扣2分;不按规定要求报送推行执法“两制” 报告的扣1分。      11  完成交办
任务情况  5  完成县政府及县政府法制办交办的其他政府法制工作的任务。  未完成的每一件扣2分;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的扣1分;完成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12  重大事件情况    未发生重大执法事件、事故。  本机关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本部门执法违法导致行政赔偿100万元以上的;本部门弄虚作假,隐瞒重大行政执法事件、事故后3个月不查处的,有其中一项,扣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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