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专项检查自查报告精选5篇

2023-08-14   来源:公务接待

公务接待专项检查自查报告1

  为深化落实我院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我院管理水平,根据厅办字[***]162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进行了深入、细致、彻底的公务接待自查工作,没有违规违纪接待现象,现将具体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确立公务接待指导线

  我院历来高度重视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多次在院各级会议上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研究落实我院公务接待具体工作。确立了“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的公务接待原则。院领导亲自管理,院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公务接待工作。院领导同志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公务接待活动中吃工作餐、住普通套间、不搞形式主义,为全院干部职工作出了表率,也为我院公务接待工作确立了“指导线”。

  2.落实制度管理,划清公务接待警戒线

  我院在高度重视严格遵循党中央制定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密切符合我院工作实际的《院接待用餐管理规定》,为公务接待画出了不可逾越的“警戒线”。在公务接待活动中,能够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接待安排厉行勤俭节约,同时努力做到客人满意。并且规范接待用餐程序,公务接待需事先填写《接待用餐申请单》按相关程序报批,按程序实施。在接待人员方面,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成为公务接待准则;在用餐方面,不安排名贵和野生动物制作菜肴、不超标准接待成为共识;在费用管理方面,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把公务接待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从源头上拧紧花钱的“阀门”。

  3.完善监督检查,拉紧公务接待高压线

  优良作风的形成不可能一劳永逸,克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院始终遵循“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严格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对公务接待中制度执行不力、操作不规范、标准不严格等问题严格监管,拉紧公务接待“高压线”。对于违规违纪接待现象,坚持言出纪随、一寸不让,发现一起、严惩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有效遏制公务接待中的不正之风。

  院纪检部门针对“四风”问题,由院纪委书记亲自带队,每月进行一次明察暗访,特别是对院设计代表、监理等六大风险岗位的监督检查,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不断强调要认真做好规范事前审批控制、强化事中监督、抓好事后问责工作。

  4.营造廉洁氛围,塑造公务接待生命线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我院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不断加强我院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牢牢树立廉洁观念,营造优良作风。特别是党员干部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胸怀理想、心系人民、心存敬畏,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低级趣味,自觉追求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始终做到公私分明、严格自律,真正发挥了中坚作用。优良的作风、廉洁的氛围对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在追求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官僚主义氛围下的公务接待活动必然是畸形的、扭曲的、不健康的,只有廉洁自律的氛围才能塑造公务接待的“生命线”。

  从俭入奢易,从奢入俭难。正常的公务接待决不能演变成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挥霍浪费的不正之风,决不能成为腐蚀干部、恶化干群关系的顽疾,决不能成为滋生贪腐问题的“温床”。我院愿在省厅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公务接待专项检查自查报告2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七条规定精神,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各镇政府、县直各单位20***年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20***年12月10日至12月31日,县纪委抽调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县国库支付局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县11个镇和23个县直单位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县直机关单位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整体上趋向规范,报账手续完整合规。各单位20***年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如下: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畜牧局、县社保局、县民政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安监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全年公务接待费用为0元;县国土局公务接待费用8219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368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4534元;县住建局公务接待费用815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接送专家机票费用8150元;县科技局公务接待费用5511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517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336元;县交通局公务接待费用3318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3318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林业局公务接待费用23796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0782元,公务接待住宿费3014元;县人社局公务接待费用2335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892元,公务接待住宿费443元;乐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费用230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30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统计局公务接待费用5937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5937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海洋与渔业局公务接待费用8089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8089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民宗局公务接待费用26575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019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拖欠公务接待用餐费6380元;县商务局公务接待费用170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70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文体局公务接待费用1085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085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县司法局公务接待费用19194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19194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

  二、各镇政府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报账手续完整合规。20***年各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开支如下:九所镇政府、佛罗镇政府、万冲镇政府、志仲镇政府全年公务接待费用为0元;利国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21000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拖欠公务接待住宿费21000元,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黄流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36229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27363元,公务接待住宿费8866元,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0元;尖峰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39768元,其中拖欠公务接待住宿费12928元,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21340元,拖欠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5500元;莺歌海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8750元,其中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875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千家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20260元,其中补助食堂公务接待用餐费20260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抱由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23171元,其中拖欠公务接待用餐费17774元,拖欠公务接待住宿费5397元;大安镇政府公务接待费用6568元,其中公务接待用餐费6568元,公务接待住宿费0元。

   三、被检查单位1000元以上餐饮发票开具情况

   被检查单位1000元以上餐饮发票共开具24张,金额共127092元,开具情况如下:县卫生局开具餐饮发票2张,金额共13600元,2张发票均为两期乡镇卫生院护理工作培训班用餐,已按规定报账。县统计局开具餐饮发票7张,金额共47470元,7张发票均为举办培训班餐饮费用,已按培训费用规定报账。县民宗局开具餐饮发票2张,金额共29705元,其中28600元发票1张,为“三月三”培训用餐;1105元发票1张,为接待省民宗委工作组用餐,以上2张发票已按相关规定报账。县林业局开具餐饮发票10张,金额共20630元,其中3776元发票1张,为全省森林防火考核接待费;7800元发票1张,为公益林培训会议用餐;9054元发票8张,为公益林检查接待费;以上发票均已按相关规定报账。尖峰镇政府开具餐饮发票3张,金额共15687元,其中12999元发票1张,为禾丰休闲农庄经手人误开,与本单位没有关系;其余2张发票金额合计2688元,无法查证,疑为个人开具,检查组已督促本单位领导与财务人员若2张发票不合规,不准给予报账。

   四、存在的问题

   (一)截止至20***年12月31日,县民宗局尚欠公务接待用餐费6380元,其中9月份欠2127元,11月份欠4253元。

   (二)截止至20***年12月31日,抱由镇政府尚欠公务接待用餐费17774元,其中4月份6427元,10月份11347元;欠公务接待住宿费5397元,其中6月份2471元,7月份2926元。

   (三)截止至20***年12月31日,利国镇政府欠公务接待住宿费21000元;尖峰镇政府欠公务接待住宿费12928元,欠补助食堂公务接待费5500元。

   (四)个别单位虽然公务接待费用账面上减少了,但办公经费、油料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其他费用有所增加,仍存在将公务接待费用以其他名目的形式进行报账的情况。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七条规定精神,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按相关规定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报销行为。

   (二)县财政局要尽快出台相关规定,统一规范各镇食堂经费开支。县国库支付局要加强对各单位报账情况的审批和管理,对巧立名目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行为一律不予以报账。

   (三)针对用办公经费、油料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其他经费作掩护进行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的人员,县纪委将严肃查处,同时追究相关财务人员的责任,对问题突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党组织及其的责任。

   (四)责成以上拖欠公务接待费用的单位尽快还清所欠款项,并于2016年2月4日前将欠款、还款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公务接待专项检查自查报告3

  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公务接待费开支的有关规定,今年以来,我局公务接待活动按照“三限一专”标准,严格执行管理规定,本着节约控制开支,有效促进了机关各项管理。现将自查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公务接待开支情况

  根据局财务人员上报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经统计,今年1-10月我局的公务接待费实际总支出4.55万元,其中:住宿费支出0.65万元;餐饮费支出2.1万元;交通费支出1.2万元;其它支出0.6万元,分别比上年度开支减少了18.7%、增加了10.5%、20.0%、20.0%。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就行政执法的有关问题,接待国家局及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多次检查;二是举办了一次全市部门“计算机网络技术”培训班。

  二、公务接待费开支原则及措施

  1、坚持公务接待安排以定点餐馆为主的原则。每次接待来客按规定严格控制用餐标准,报帐结算餐费时由分管负责人严格核查无误后报局长审查,经同意方可报帐。

  2、财务人员严格费用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做到“三单”(就餐单、原始菜单和正式餐饮发票)齐全才予以报销。

  3、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执行励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三、把杜绝公款吃请喝和铺张浪费行为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局领导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通过严格管理,使公务接待既不违反规定又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公务接待专项检查自查报告4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通知〉的通知》(兰政办发[20***]265号)文件精神,我办扎实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整个清理工作严密把关,不漏任何环节,确保专项治理、清理、清查工作不走过场,顺利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办自20***年成立以来,根据“三定”方案,机构编制18人,行政编制15人,工勤编制3人.现下设3个处室,实有人员16人,其中在职16人(详细情况附后表).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围绕贯彻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围绕贯彻落实《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通知〉的通知》(兰政办发[20***]265号)、《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文件精神,我办及时组织各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积极宣传动员,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学性和主动性,在全办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实施,我办成立了由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综合处处长为成员的市政府金融办清理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处.自查清理工作做到一把手负责牵头,副主任组织安排,综合处具体落实.各处室做好工作协调配合.

  (二)严格把关,排查清理对象

  综合处按照清理对象,对照编制,每位干部职工的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严格把关,存在漏洞和有问题的环节,严肃清查,做到不遗留任何角落.依照“五查三对照”,即查每个人的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职工反映对照.

  (三)扎实开展自查,确保工作实效

  通过这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大力开展,我办按照清理要求和任务分工认真清查,无一“吃空饷”人员,无一违规人员,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实施.顺利推动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有效开展。

  整治公务接待中“吃公函”自查情况报告

  按照高安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高财发〔20***〕17号)精神和有关要求,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第一时间签批给分管领导,分管副局长喻春波同志组织办公室和财贸股负责人进行全面仔细深刻学习,针对重点内容进详细解读,办公室主任、会计、出纳等人认真听、重点记,确保大家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工作中认真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要求。

  按照公务接待7个重点内容和有关要求,结合统计局实际,由办公室牵头,和会计、出纳等人一起开展自查自纠,对公务接待程序、票据、接待对象等进行重点核查,未发现违规行为。自从接到财政局、纪委通知后公务接待活动不存在上烟酒情况;严格实行公函接待,由办公室根据来客单位公函及时在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进行系统录入,打印申请表由业务工作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办公室根据工作分工按照要求安排陪客人员,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上高档菜肴,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执行,做到不超陪客人数、不超消费金额,用公务卡结账,严格执行公函、公务接待申请表、注册商家接待明细表、消费发票、刷卡小票五张凭证报账,做到消费金额、消费时间完全一致。

公务接待专项检查自查报告5

  根据区纪委文件(东纪发[20***]4号)和财政局关于业务招待费开支的规定,我局公务接待费按照“三限一专”标准,严格管理规定,本着节约控制开支,有效促进了机关各项管理。现将近年来的公务接待费自查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

  根据财务室上报公务接待费开支数额,经统计,20***年以来,我局的公务接待费实际总支出11、2万元,比核定指标节余1、3万元,控制在了区纪委和财政局规定的范围之内。

  二、公务接待费开支原则及措施

  1、坚持公务接待安排以定点宾馆为主的原则。区司法局机关业务招待一律在花园宾馆(20***-20学习)和新湖景宾馆(20***-20***)按规定标准进行。用餐招待实行对口申报,即哪个科室的业务由哪个科室的负责(或分管科室的领导)申报。申报时首先由申报人到办公室填写派餐单。派餐单各项目必须真实、全面、正确填写,项目不全的不予批准。派餐单填写好后交由局长签字批准后,由申报人持单到指定点就餐。

  2、财务室严格费用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做到“四单”(呈报单、就餐单、原始菜单和正式餐饮发票)齐全才予以核销。对月费用较高时,一定要分析查找超支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健全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更要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业务费支出坚决不予核销;纪检组实行一月一监督,对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明知故犯者予以教育,并由其个人承担进餐费用。

  3、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执行历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制度,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公款请吃请喝和铺张浪费行为,使公务接待既不违反规定又发挥了其应有作用。

公务接待专项检查自查报告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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