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税务总局有关部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资格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注册税务师
税法(一)
140分
84分
税法(二)
140分
84分
税收相关法律
140分
84分
财务与会计
140分
84分
税务代理实务
100分
6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相应专业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9月27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表: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3年9月16日
附表: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报考科目数量
报名人数
参考人数
合格人数
合格率%
五科
二科
合计
注:上述两表中的“合格人数”栏目应填写本年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数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填表单位: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
http://m.tuzhexing.com/zhichang/1019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