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审查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具体实施。
加分审查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可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2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分申请表》,如实填写,经审查,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综合得分上予以加分。
2012年贵州选调生加分审查时间:2012年3月25日9:00—17:00
2012年贵州选调生加分审查地点:报考基层法院的在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加分审查,报考基层检察院的在省人民检察院进行加分审查。
申请加分的考生,除提供《贵州省2012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分申请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规定等次证书或达到获得相应证书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地市级司法考试管理部门出具的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达到获得相应证书资格的成绩证明材料、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应加盖司法考试管理部门印章。
2、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基层法院、检察院的应提供县级“引导办”、“项目办”出具的并经省“引导办”、“项目办”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签署有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及年限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及年度考核情况。
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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