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综合-2013年广东省深圳市医学信息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深圳市医学信息中心业务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公开招聘1名专业技术岗位普通雇员。根据深圳市雇员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考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1人。有关要求和条件详见《深圳市医学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岗位表》(附件1)。
二、 招聘对象
此次雇员的招聘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效期内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证书(符合选聘条件的可不提供此证),同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条件者。
三、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愿意履行雇员义务,品行端正;
(四)适应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本公告及招考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者,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8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四、 报名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事先填写好《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间:2013年9月10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报名地点:深圳市人民北路2210号市医学信息中心501室,电话:82224195。
(二)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及报考职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四)须报考人员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五)报名时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 面试
面试由深圳市医学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于2013年9月12日上午九点进行,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考场设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2210号4楼会议室。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各考生可登陆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szhpfpc.gov.cn)或到深圳市医学信息中心政工人事部查询,联系电话:82299607。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依考生成绩高低排序,按成绩第一名进行资格复审及考核,由深圳市医学信息中心政工人事部通知考生本人。
六、 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和公示
(一)资格复审及考核
市医学信息中心面试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经考核不合格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经用人单位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在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szhpfpc.gov.cn)公示7天。
七、 办理雇用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的2个月内,向市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二)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
八、 其它事项
(一)此次招考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
(二)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请参阅《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深人发〔2004〕48号)、《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深人社发[2011]177号)等相关规定文件。
(三)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 本公告由深圳市医学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医学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岗位表.doc
附件:2.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doc
附件:3.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http://m.tuzhexing.com/kaoshi/308294/